各学院(单位)、实验示范中心(科研实验平台):
经过暑期部分学院的搬迁调整(生科、医学、体育等)及8月26日省教育厅对我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及反馈,为使新学期的实验室拥有良好的环境与安全条件,确保实验室平安、有序,请各学院对开学初实验室的有关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校实验室安全督查组将在学院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检。
一、检查要求
1.对新搬迁的学院(生科、医学、体育等)的实验室要根据《2019年搬迁学院新校区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划意见》的要求落实各项安全建议。
2.对新建实验室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应按照校院二级管理的要求落实配备到位,对缺少灭火器具的,请各学院及时与保卫部、保卫处联系。
3.新学期管制类危险化学品(易制毒、易制爆)及其他非管制类试剂仍按规章执行,易制爆试剂的采购方式从上学期开始就进行了调整,即由教师个人在平台上采购调整为教师将需采购的易制爆试剂报学院联系人统一采购。管制类试剂存放在试剂室应按照《关于部分管制类化学品分存放的建议》(附件)进行保管。
4.对于实验试剂,特别是危化类试剂要定时进行清理,试剂管理要随实验室内的人员变化而及时调整,谨防试剂长久遗留在实验室或无人管理的现象。对于地下室、办公室等非试剂存储的地点均不得暂存试剂。学生毕业、教师退休、出国等必须对所有试剂进行交接,请各学院把好关口,杜绝隐患。
5.实验室废弃物分类回收。实验室人员应切实将生活垃圾和实验垃圾作严格区分,生活垃圾应置于实验楼道的生活垃圾箱内,而实验垃圾应按分类要求(如化学类中废弃液体分为有机溶剂、无机溶剂等;废弃固体分为氧化剂、还原剂、其它固体等)暂存在实验室内标识清晰的废弃物暂存桶内,并按照实验室废弃物的回收管理进行送储。
6.应加强对常规用电、用水安全情况,特别是电线、水管老化等情况的检查。实验室内应杜绝使用接线板。
7.对教育厅8月26日对我校的安全检查整改应按 《2019年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发现问题整改通知书》的具体条目要求做好整改,其他学院也应根据省厅检查反馈的结果进行核查,做到举一反三,杜绝隐患。
二、检查的时间安排
检查由学院自查和督导抽查相结合,学院自查至9月12日,并请将自查结果上报实验室处;校督查组从本学期第三周开始进行抽查。
校实验室安全督查组抽查安排(第三周、第四周):
检查时间 | 检查地点 | 检查内容 |
提前1天通知 | 生科、医学新校区教学实验室 | 安全管理规划落实情况 |
提前1天通知 | 有机硅、材化、理学 | 教育厅检查反馈整改情况 |
提前1天通知 | 下沙校区 | 已搬离的实验室的隐患复查 |
提前1天通知 | 仓前校区、科技园 | 校内其他学院实验室的安全抽查 |
提前1天通知 | 玉皇山校区 | 校内其他学院实验室的安全抽查 |
请各学院根据本通知要求,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的有关工作。
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