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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2020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培育项目的通知

来源 : 浙江省物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作者 : DWF     时间 : 2019-05-21

各学院:

为贯彻教育部新时代高教40条精神,落实一流本科教育行动计划,推进实验教学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拟组织开展2019—2020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范围

1.培育用于实现开展真实实验条件不具备或难以完成的实验教学项目,如涉及高危或极端的环境不可及或不可逆的操作,高成本、高消耗、大型或综合训练等项目,特别是属于教育部2019—2020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规划的项目(见附件3);

2.培育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软硬件平台的设计、开发与研制;

    二、培育要求

1.以学院为单位组织申报;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丰富的实验教学经验或教学实验平台研发基础;

3.各学院应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并提交项目论证报告。

    三、申报及立项安排

1.2019年5月23日前,项目负责人提交申报表及论证报告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每个学院申报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2项;

2.2019年5月底前,学校组织专家论证会评审确定立项项目;

3.本年度设立一类项目约4—5个;二类项目约5—6个。根据项目申报和评审结果统筹决定立项项目及其类别和支持经费额度。 

    四、申报材料

请各项目负责人填写《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2019年度培育项目申请书》(附件1)并完成论证,于2019年5月23日前将申请书和论证报告(附件2)(word版)发至邮箱:tgf@hznu.edu.cn,申请书和论证报告纸质版递交至行政楼409。

联系人:陶国芳;电话 28865687。


    附件:1.《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2019年度培育项目申请书》

          2.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论证报告(参考模板)

          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