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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实施细则

来源 : 浙江省物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作者 : DWF     时间 : 2019-05-10

理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实施细则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杭师大教[2014]17号),结合理学院人才培养实际,规范我院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特制订本细则。
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
理学院从二年级春季学期(以下简称二春)起选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每位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讲师不超过5人。
二.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一般经过选题、开题、收集资料、调研、实验、撰写论文、学术诚信检测、答辩、成绩评定等过程。
(一)选题
选题一人一题,不得雷同,鼓励学生结合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选题。该工作要求于二春期末完成。
(二)文献综述与外文翻译
文献综述应与正文的通用格式一致,字数3000字以上。
外文翻译资料应与论文选题密切相关,译文末尾需注明外文原文出处。外文文献翻译原文字符数10000字以上,或译文汉字数3000字以上。
文献综述及外文文献翻译经指导教师认可后,作为学年论文上交教务科存档。该工作要求于三春期末完成。
(三)下达任务书
学生在论文系统中完成课题申报工作后,指导教师应填写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提出明确要求。该工作要求于四秋初完成。
(四)开题
学生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撰写开题报告,字数3000字以上。该工作要求于四秋初完成。
(五)中期检查
中期检查由指导教师组织实施,留存书面材料。该工作要求于四秋期中完成。
(六)论文撰写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字数一般不少于8000字。主要包括:封面;目录;中英文标题、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等相关材料,其中外文参考文献不少于两篇。
(七)学术诚信检测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须在答辩前经学校指定的检测系统进行检测,检测内容为正文部分。该工作要求于答辩前两周完成。
(八)评阅
各系指定评阅教师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阅,采用匿名评阅方式,给出评语和成绩。指导教师不担任本人指导的论文评阅人。该工作要求于答辩前10天完成。
(九)答辩
各系设置答辩小组,每个答辩小组由不少于3名指导教师组成。经过答辩,成绩不合格者允许修改,修改时间不少于两周。修改后经指导教师同意,可再次申请答辩。
(十)成绩评定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百分制,由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小组三方成绩综合组成。
三.其他说明
学生主持国家级创新项目,参加省级、国家级一类学科竞赛所产生的学术成果,和在二级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可申请替代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且只能替代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正文部分。学生须在学院实施毕业论文前提出申请,通过替代申请的学生,须补齐与该学术成果一致的任务书、开题报告等环节,参加答辩,按照正常程序完成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本细则由理学院教务科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O一八年十月
附件
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纸质材料装订顺序:
1.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封面
2.学生承诺书
3.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4.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5.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成绩评审表
6. 本科生毕业论文正文
7.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附录
8.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正文检测报告(首页)
9.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评审答辩成绩表
10.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记录
11.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教师指导记录
12.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
13.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文献综述
14.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外文文献翻译原文
15.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外文文献翻译译文